目的 探讨不同步行运动量对胃癌患者化疗期间癌因性疲乏的影响。方法 采取便利抽样法,选取2018年11月—2019年6月福建省某三级甲等肿瘤专科医院收治的124例胃癌化疗患者作为研究对象,按照医疗组床位管理情况将其分为初级组、中级组、高级组和对照组,每组各31例。初级组、中级组和高级组在常规护理的基础上需要达到每日步行运动要求。其中,初级组要求5 000~7 499步/d;中级组7 500~9 999步/d;高级组≥10 000步/d。对照组给予常规护理及运动宣教。分别在首次化疗入院时、第3次、第5次和第7次化疗入院时,采用中文版Piper疲乏修订量表(the Revised Piper Fatigue Scale,RPFS)进行评估。结果 重复测量方差分析显示,干预后不同时间点初级组、中级组和高级组RPFS得分均低于对照组,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(P<0.05);第3次化疗入院时,初级组、中级组和高级组RPFS得分比较,差异无统计学意义(P>0.05);第5次和第7次化疗入院时,初级组、中级组RPFS得分均低于高级组,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(P<0.001)。结论 步行运动可减轻胃癌患者化疗期间癌因性疲乏的严重程度。在第1~3次化疗期间,应鼓励患者步行运动量≥5 000步/d,在第4~7次化疗期间,宜控制在5 000~9 999步/d。